(北京基因组所2014年6月18日印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发挥内部审计作用,建立健全研究所内部审计制度,凭据《pg电子官网内部审计事情条例》、《pg电子官网研究所纪检监察审计事情暂行步伐》、《pg电子官网研究所内部审计事情指南》等有关划定,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划定。
第二条 本划定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研究所内部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咨询运动,它通过审查和评价种种业务运动及其治理控制历程来增进组织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 审计机构和人员治理
第三条 基因组所内部审计事情由纪委总体卖力,由党委办公室担负日常事情,科技处、计划财务处、资产基建处、人事处等相关部分要积极配合。凭据内部审计内容的需要,由相关部分事情人员组成审计事情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审计事情,须要时可临时聘请所外人员协助。对重大审计项目,经主管所领导批准同意,可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
第四条 研究所内部审计遵循“分级治理、分级卖力”的原则,在所务会和纪委的领导下开展事情,接受上级内部审计部分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 所务会研究决定与内部审计事情有关的重大事项,主要包括:
(一)内部审计事情生长计划和基本制度;
(二)内部审计事情部分设置,主要审计事情人员任免;
(三)内部审计事情目标、重点、计划以及经费预算;
(四)审计整改落实、审计结果通报、审计事情结果利用等事项;
(五)安排专项审计任务;
(六)需要所务会讨论决定的其他重要审计事项。
第六条 内部审计事情部分卖力担负与内部审计有关的计划、组织、治理、协调等事情,主要包括:
(一)起草内部审计事情生长计划、制度和事情计划;
(二)卖力对本单位开展内部审计事情;
(三)协助上级内部审计部离开展审计事情;
(四)卖力日常的内部审计治理事情;
(五)完成单位领导和上级部分交办的其他事情事项。
第七条 研究所应增强对专兼职内部审计人员的治理,主要包括:
(一)录用聘任。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具备与从事内部审计事情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事情经验。
(二)教育培训。支持和组织内部审计人员加入职业后续教育、业务培训和事情交流。
(三)职责分工。合理计划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设置,明确岗位职责权限和事情任务。
(四)考核评价。坚持公正公正、科学合理、奖罚适当的原则,主要结合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审计事情质量和效果、上级内部审计部分评价意见等,对内部审计事情部分和人员进行考核,凭据情况予以奖惩。
第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遵循职业品德规范,依法审计,实事求是,勤勉尽责,廉洁奉公,守旧秘密。为坚持审计的独立性,内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部分或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
第九条 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受执法掩护,任何单位、部分和个人不得设置障碍和攻击抨击。
第三章 内部审计业务治理
第十条 研究所内部审计的事情内容涵盖被审计工具的种种业务运动及其治理控制历程,审计业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分类:
(一)财务收支审计;
(二)所管干部或项目卖力人经济责任审计;
(三)绩效审计;
(四)内部控制审计;
(五)科研经费审计,如科研经济业务真实性正当性审计、项目预算体例审计、项目预算执行审计、项目结题验收(决算)审计等;
(六)基本建设项目审计;
(七)专项业务审计,如采购审计、用度审计、债权债务审计、薪酬审计、税务审计、条约审计等;
(八)其他审计与视察事情。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事情部分应凭据研究所危害状况、治理需要、科研业务需求以及上级内部审计部分的要求等体例年度审计计划,经纪委卖力人审核同意、所务会研究批准后执行。需调解或临时安排审计事情任务的,应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第十二条 年度审计计划应包括审计事情目标、具体任务、拟实施的审计项目名称、审计方法、审计内容、审计实施卖力人、事情时间、经费预算、审计事情条件包管及事情要求等内容。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事情部分应凭据审计事情性质、庞洪水平实时间限制等因素,合理安排审计资源,组织实施审计任务。对列入计划的审计项目,应选派审计人员组成项目审计组审计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提前向被审计工具下达审计通知书。
第十四条 项目审计组的人数一般不少于两人,审计组组长由纪委确定。凭据审计项目特点和事情需要,经纪委卖力人批准,可以临时抽调或聘请研究所内部事情人员加入审计组,须要时可聘请专家协助事情。
第十五条 被审计工具应为内部审计人员开展审计提供须要的事情条件,支持配合审计组开展审计事情,包管审计人员实时全面地获取相关数据、资料、实物等审计信息。
第十六条 基因组所纪委卖力人对项目审计事情负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 研究批准审计实施计划;
(二) 总体督导审计实施历程;
(三) 复核审计组组长审计事情稿本,审核审计报告、审计意见;
(四) 检查、考核、评价审计项目执行情况。
第十七条 审计组组长对项目审计事情负直接责任,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体例审计实施计划;
(二)组织实施审计任务,召集审计组集会,协调、督导审计组成员开展审计事情;
(三)完成担负的具体审计事情任务,现场复核审计组成员审计事情稿本;
(四)完成审计报告,起草审计意见,总结项目审计事情;
(五)跟踪审计意见落实情况,须要时提请开展项目后续审计;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情。
第十八条 审计组成员对担负的审计任务负直接责任,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凭据内部审计事情规范和审计实施计划实施审计,取得审计证据,体例审计事情稿本,完成审计组组长安排的审计任务;
(二)加入审计组集会,加入项目审计事情研究和讨论;
(三)整理审计事情资料,报告事情结果,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
(四)完成审计组组长交办的其他事情。
第十九条 审计组实施审计前,应在视察了解被审计工具有关情况的基础上体例项目审计实施计划。计划的繁简水平凭据被审计工具的业务庞洪水平和审计事情内容确定,一般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审计项目名称;
(二)具体审计目标;
(三)审计规模、内容、重点、程序、要领及步伐;
(四)审计事情要求,包括审计组人员分工、事情办法、时间安排以及其他事情事项等;
(五)其他有关事项。
第二十条 审计组应凭据批准的审计实施计划开展审计事情,充分了解被审计工具的有关情况,运用检查、视察、询问、函证、重新操作、剖析性复核等要领,执行危害评估和审计测试程序,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真实、完整地纪录审计实施历程、审计结论以及与审计项目有关的重要事项,形成审计事情稿本。在审计历程中,审计组应当连续关注审计实施计划的内容是否恰当,如有须要,应按划定程序调解审计实施计划。
第二十一条 审计事情稿本包括审计项目名称、被审计工具名称、审计事项、审计历程和结论、审计人员签名、体例日期、复核人员意见及签名、索引号、附件等基本信息。审计事情稿本纪录的审计历程和结论主要包括:
(一)实施审计的主要办法和要领;
(二)取得的审计证据名称及来源;
(三)审计认定的主要事实;
(四)得出的审计结论及其相关标准、依据。
审计发明问题所形成的事情稿本应由被审计工具及有关人员签章确认,不可取得签章且不影响事实保存的,内部审计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和日期。
第二十二条 审计组组长应当复核项目审计事情及有关事情稿本,复核内容主要包括:
(一)审计目标是否实现;
(二)审计程序是否有效执行;
(三)事实是否清楚;
(四)审计证据是否相关、可靠、充分;
(五)审计结论及其相关标准、依据是否适当;
(六)其他有关重要事项。
第二十三条 审计组实施须要的审计程序后,应当形成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客观、完整、清晰,一般仅对所审计的事项进行描述和评价。审计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基本要素:
(一)题目,题目主要由被审计工具名称、审计业务类型等组成。
(二)主送单位,主送单位为派出审计组的单位或部分。
(三)正文,一般包括审计依据、审计目标与规模、被审计工具基本情况、本次审计实施情况、以往审计整改情况、审计发明的问题、原因及影响、审计意见及建议、审计评价等内容。
(四)附件,是对审计报告正文进行增补说明的文字和数字质料。
(五)签章,一般由审计组组长签名。
(六)日期,一般接纳签发日作为报告日期。
(七)其他。
第二十四条 审计报告初稿由审计组组长或授权的审计组成员凭据经复核的审计事情稿本及相关资料起草,经审计组内集体讨论修改后,形成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
第二十五条 审计组组长应实时就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与被审计工具交换意见,并凭据被审计工具签章确认的反响意见、相关证明资料及审计核实情况确定是否修改审计报告。
第二十六条 审计组组长应将修改后的审计报告、被审计工具反响意见及其接纳情况和理由、审计事情稿本等一并提交内部审计事情部分。
第二十七条 内部审计事情部分对提交的审计报告和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经纪委卖力人批准后,向被审计工具出具审计意见,发送审计报告,提出审计结果落实意见及建议。关于重要的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落实意见及建议,由纪委卖力人提交所务会讨论批准。
第二十八条 审计组在审计历程中发明涉嫌舞弊等重大事项时,应按有关划定和程序实时报告或移送。
第二十九条 研究所应建立审计整改落实联动机制和问责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和事情程序,落实审计整改责任。审计结果落实期满,被审计工具应向内部审计事情部分提交审计整改落实计划和结果报告。内部审计事情部分应按期汇总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并向纪委和所务会报告,对被审计工具无正当理由拒绝整改、不按划按期限和要求整改的,提出后续审计或督查建议。研究所应按划定进行问责。
第三十条 在所务会研究同意后,应通过公牍、集会、内部网站等途径将内部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在一定规模内进行通报。审计通报一般应在审计意见等相关审计结论性文书生效后进行,通报内容应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客观公正、守旧秘密。
第三十一条 关于被审计工具规模较小、业务简单、内容简单的审计项目,在包管审计事情质量的前提下,可视情况执行简易审计事情程序,适当简化审计通知、审计实施计划、审计程序、审计事情稿本、审计报告等内容。
第四章 审计内部治理
第三十二条 内部审计事情部分应凭据研究所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和事情规范,增进内部审计事情科学化、规范化。增强内部审计信息治理,做好内部审计事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加工、处理和报告事情,为有关方面的决策和治理事情提供依据和参考。
第三十三条 内部审计事情部分应增强内部审计档案治理,建立审计档案治理制度,明确档案的归档、保管、盘问、复制、转移和销毁等各项治理事情程序,审计事情中形成的种种纪录、文件、资料均应归入审计档案,装订成册,电子档案应备份生存。
第三十四条 研究所应增强内部审计结果利用事情,完善相应的事情机制,明确责任部分和事情程序,发挥内部审计事情对研究所整体治理的增进作用。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划定由所纪委卖力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划定自宣布之日起施行。